
攸县人民政府
攸县人民武装部
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
攸政告〔2026〕4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《湖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〉办法》《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攸县人民政府、攸县人民武装部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试鸣时间
2026年11月1日9时30分开始。
二、试鸣范围
县城区。
三、试鸣信号
防空警报执行国家统一信号规定,依次试鸣预先警报、空袭警报、解除警报:
预先警报:鸣36秒、停24秒,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(时间为3分钟);
空袭警报:鸣6秒、停6秒,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(时间为3分钟);
解除警报:连续长鸣3分钟。
预先警报与空袭警报、空袭警报与解除警报之间间隔5分钟,全程约19分钟。
一、有关要求
(一)试鸣前,县融媒体中心(广电台)及有关部门应做好宣传告知工作,确保市民周知。
(二)试鸣期间,电力部门要保障各防空警报点用电;警报设施设置单位应安排专人值守,明确责任任务,确保试鸣正常进行。对因失职造成试鸣失误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(三)试鸣期间,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及生产生活秩序,不必惊慌。对借机散布谣言、制造混乱、扰乱社会秩序者,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。
特此通告。
攸县人民政府
攸县人民武装部
2026年10月21日
责编:皮宇
来源:攸县融媒体中心